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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沒有放大來看

(吳志森‧三言堂‧20100916)

作家陳雲突然被下令停稿,在文化界言論界鬧得沸沸揚揚,網絡界更是熱火朝天。有人關注香港言論自由是否已經受到侵害。聽到這個問題,不少愛國人士,條件反射跳將起來,大聲否定:「五區公投全民起義放香港,喊了這些口號還可安然無恙沒有封艇拉人,今天你還可以發言還可以寫稿,說明香港還有言論自由。」這種低級言論充斥坊間,根本不值一駁。

但在傳媒界文化界打滾數十年的前輩,見多識廣,甚麼風浪沒有遇過,早已看化紅塵。寫專欄,又沒有簽約一生一世,老闆編輯一聲令下,話停就停,見怪不怪,
勸說後輩不必放大來看,不要庸人自擾。

前輩的說話當然是真知灼見。當年文人辦報,老闆總編都是性格巨星,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換專欄作家閒過立秋,不必有甚麼理由。

但今天是企業辦報,講究理性決策。作者受歡迎,可以孭紙,理應受到重視。讀者是米飯班主,銷量大,廣告來,這是市場規律。

報紙停掉受讀者歡迎的專欄,當然違反市場規律,有人聲言罷買,有人要求退還網絡訂閱費,效果立竿見影。你會反駁說,報紙靠廣告生存,財團才是米飯班主。專欄作家強烈批判地產霸權,被財閥視為眼中釘,是受到壓力也好,是編輯識做也好,停掉專欄,確保廣告收益,才是理性決定,才是市場規律。

這是徹頭徹尾的歪理。停掉賣紙專欄本身已違反市場規律,報紙馴服讀者流失,財團才願意拿真金白銀賣廣告,請問,這是哪門子的市場規律?這是用錢控制輿論,兩者絕不能混為一談。

地產財閥影響無遠弗屆,跨行業壟斷,地產超市燃氣電力巴士渡輪,不但控制港人日常生活,還把勢力伸入傳媒。直接買起控制者有之,用廣告力量威迫利誘者有之。報紙頭版報導地產醜聞,打招呼不聽,被財團抽起過千萬廣告,損失慘重,試問誰的財力和風骨能頂得住?

情事、婚事,合則來不合則去,但跟報事混在一起,顯然是把問題搞錯了。地產勢力急速膨脹,已經到了毫無節制的地步,傳媒監督的第四權已到了覆沒的邊緣。這不是溫水煮蛙,而是水浸眼眉,再不正視,下一個將輪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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