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直口快」月訂計劃

2010年10月6日 星期三

曾特首不能失去劉皇發

(吳志森‧明報‧2010-10-05)

行會成員劉皇發摩貨炒樓,逾期未報,風波鬧翻了天。人們等他外訪歸來,以為會好好交代,怎料只有一紙聲明,把責任全推給下屬兒媳。但聲明寫得疑點重重,媒體更發現漏報遲報的,比事發當初還要嚴重。當事人若不現身解釋,無法釋除利益衝突的疑慮。

劉皇發的聲明發出不到兩小時,行政長官曾蔭權就急不及待跳出來,力挺他的內閣成員「劉皇發議員沒有蓄意隱瞞或違反有關指引」,理據是: 「劉皇發議員持有購買上述物業公司的股份已在《登記》中清楚列明,而在行政會議討論土地及房屋議題時,劉皇發議員均有在會議上申報他持有投資公司從事土地及房屋買賣活動的利益,故此行政長官不認為他有利用行政會議的資料圖利。」

虧得曾蔭權的師爺們想出了如此偷換概念的辯解。沒錯,劉議員在「持有公司」一欄內,的確申報了「嘉忠投資有限公司」,與其他70 多家公司洋洋並列。在申報「物業及土地」一欄中,也共有廿多項物業和近300 幅土地的資料。但連3 歲小孩都明白,申報公司名稱與申報由該公司買賣的物業,完全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沒錯,公司名稱的確擺在申報表內,但在這段敏感期間交易的物業資料,卻偏偏蹤影全無,不止超了14 天,而是過了半年都沒有申報。只有公司名稱而沒有公司商業活動的具體內容,你說,這種申報有意義嗎?如此申報可以防止利益衝突嗎?

為什麼今年2 月購買加州花園到7 月底摩出元朗Yoho Midtown 是敏感時期呢?因為樓市炒風熾熱,民怨沸騰,官員想方設法穩定樓市,這段期間,是新措施的醞釀期、出籠期和執行期,除非所有政策,包括禁止摩貨炒樓,在行政會議根本沒有討論,也保密得滴水不漏,否則,誰能洗脫春江水暖鴨先知的嫌疑呢?

曾特首的聲明,偏偏在這個關鍵問題上,故意含糊其詞,行政會議在這期間究竟有沒有討論過樓房政策,有沒有涉及如何遏止炒賣,雖說行會由議程到內容都絕對保密,但曾先生一天不澄清有關疑點,沒有調查,就跳到「劉皇發議員沒有蓄意隱瞞或違反有關指引」的結論,是完全無法令人信服的。

東亞銀行李國寶中信泰富范鴻齡,都因個人差錯而辭去行會職務,曾蔭權沒有力挺,也沒有挽留,因為他們二人是前朝遺臣,對曾特首的重要性,遠遠不及親自延攬的劉皇發。

劉皇發進入行會,是回報他在區議會功能組別選舉中讓路的政治酬庸,更關鍵的是,新界土地的發展紛爭,靠新界皇來擺平,特區政府對發叔依賴甚深。誇張點說,劉皇發沒有曾蔭權,仍是新界皇,但特首失去發叔,就必成跛腳鴨,明乎此,就知道曾特首不得不力挺劉議員的原因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