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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精心步署的一齣「保外就醫」鬧劇

(吳志森‧蘋果論壇‧20101124見報)

趙連海被控「尋釁滋事」判刑兩年六個月,其中一項罪狀,就是在毒奶粉案宣判當日,與一批受害者家長,在法院門外抗議,被指「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只見趙連海和家長們站在街頭,手執標語呼喊口號,寫著「毒奶粉」「還我孩子」「要求司法公正」「抗議非法關押愛害者長」「還我尊嚴」….

翻看去年的新聞片段,令人不勝感慨,回顧趙連海案的整個過程,正正反映了中國大陸的司法是如何腐敗不公,公民的尊嚴是如何受盡凌辱。

三十萬孩子吃了毒奶粉,數以萬計生了腎結石,有孩子死亡,有孩子腎功能嚴重受損,遺害終身。趙連海為保護孩子的健康挺身而出,組織受害者家長向當局討回公道,是一個有血性有良知父親的應有之義。但一路走來,遭當局連翻打壓,超期關押,然後以莫須有罪名判以重刑,激起海內外中國人的公憤。

判刑後,家人和律師四出奔走為趙連海進行上訴,但律師被當局不停滋擾,被約談飲茶有之,被軟禁超過四十八小時有之,當局用盡威迫利誘的手段,要律師退出案件。律師到看守所探望趙連海,商討上訴事宜,但始終無法與當事人接觸。

判刑後,趙連海的家人更受到嚴密監視,公安國保把趙太太李雪梅住的小區圍得像鐵桶一樣,不容他們與外界接觸,也禁止記者進入採訪。

上訴期屆滿,代表律師仍見不著趙連海,卻由看守所長手中接過趙連海手寫的字條,解除他們的「委託辯護」職務,字條有趙連海的手印和簽名。律師同時也接到李雪梅解除委託職務的簽字聲明。對這突如期來的變化,兩位經驗豐富的律師大表震驚,職業生涯也從未踫上。

原來一切都是當局精心步署的一齣「保外就醫」鬧劇。新華社漏夜發稿,指「宣判後,趙連海表示認罪服判,至十一月二十二日上訴期滿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生效。司法機關已經受理對趙連海保外就醫的申請。」為何當局要千方百計阻撓趙連海上訴?為何明明判錯了,卻不容許你用上訴的方法來洗脫罪名?因為「偉大光榮正確」的面子大過天,為的就是這個「一審判決生效」。

新華社的報道,也是徹頭徹尾的睜眼說瞎話的彌天大謊。宣判當天,趙連海不服判決,大聲咆哮,並脫下囚衣抗議,隨即進行無限期絕食,對司法不公抗爭到底。這一切,聽審者都可作證。現在突然說趙連海「認罪服判」,三歲小孩都知道,這是騙人的連篇鬼話。

當局死不認錯,為了應付海內外的政治壓力,用盡一切卑劣手段,肆意扭曲司法程序,迫使趙連海及家人撤消律師的委託,剝奪當事人上訴的法律權利,徹底失去還我清白的機會。一家團聚本是天賦人權,當然無可厚非,但在當局悉心操作下,即使獲准保外就醫,也要遵守諸多嚴苛條件,不能再追究毒奶粉案,更不能為其他受害者家長出頭,千古奇冤,從此長埋海底,永遠無法昭雪。全國政協劉夢熊說這是「中國司法最黑暗醜陋的一頁」,是真的嗎?以往的,今後的,比這更醜陋的不知還有多少?溫爺爺說:公平正義比陽光還重要!這種話,連三歲小孩都不會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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