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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阿媽應否帶小朋友遊行示威?」

(吳志森‧蘋果論壇‧20110309見報)

萬人上街怒吼雙曾下台,警方動武清場,用胡椒噴霧對付阻塞馬路的示威者,一名八歲小童在混亂中被噴中,眼部刺痛,大哭當場。負責保安的李少光局長非但沒有為警察誤傷小童而道歉,反而指摘:「用小朋友作為抗辯鬥爭的武器,我覺得不是很適合」,還說:「不應該在鬥爭中帶同小朋友出現,因為小朋友的心智不很成熟,和在這些暴力場面,我覺得對小朋友,教壞了他們。」

輿論的焦點,集體轉移到家長應否帶小朋友出席遊行抗議的場合,你一句我一句的,對李局長所說「用小朋友作為抗辯鬥爭的武器」,究竟意何所指,根本缺乏分析。政治化妝極為成功,把市民對預算案的怒火,轉為指摘家長不該,保安單位處理示威抗爭的鷹派手段,一下子拘捕一百多人,創下二00五年以來世貿韓農示抗爭的紀錄,其重要意義,再沒人深究,再沒有討論。

「阿媽應否帶小朋友遊行示威?」根本是個惹人失笑的虛偽假問題。早於二00三年「七一」五十萬人上街之前,不少社會抗爭事件,都有小朋友參與,他們可能都是有關持份者,要求上樓的艇戶,強拆民居的住客等等,歷年的「七一」遊行,一家大少,扶老攜幼,集體表態,已成為香港遊行的特色。

「阿媽帶小朋友遊行示威」,在學校公民教育,鼓勵認識了解社會的今天,理所當然,根本毋須討論。你或可以指摘這位媽媽的判斷能力差,未能預見危險。你也可以批評這位媽媽太信任香港警察,不會沒有事先警告就動用胡椒噴霧。你更可以責備這位媽媽太過幼稚,無法預知和平示威會演變成暴力衝突。

但李局長直指這位媽媽動機不良,「用小朋友作為抗辯鬥爭的武器」,這是徹頭徹尾的抹黑與中傷,是媽媽故意帶小朋友做人肉擋戰牌,好讓警察不敢對示威者下手?警察誤傷小童,非但一點歉意都沒有,還把責任往外推,強加罪名,公然侮辱家長。李局長這種歪曲事實轉移視線的伎倆,才真正教壞小孩子。

李局長「用小朋友作為抗辯鬥爭的武器」的說法,與他的老闆曾蔭權「撞胸」事件後,上京撒嬌,上綱上線的指香港示威者「挑戰政權」,同出一轍,其思維方式,對問題的分析方法,反映整個曾班子對社會矛盾的根源,徹底無知。

「七一」遊行、反高鐵、政改、保衛菜園村,每次遊行過後,都有一批人留守,用衝擊的方法表達訴求,行為也愈趨激烈,以八十後為主,更年輕的和更年長的都有,而且參與的人數愈來愈多。他們不一定都是社會底層的失意者,不少教育程度不差,也有來自中產家庭。只要稍為留意網絡世界的討論,就體會到他們的憤怒的原因,他們認為:傳統遊行示威,行完---散去的手段已經無效,一切都原地踏步,要用更激烈的方法,才能喚醒民眾,改變社會。矛盾愈尖銳,抗爭愈激烈,只懂指摘抹黑,只會強力鎮壓,一定會惹來更大的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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