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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

謀殺街頭小食

(吳志森‧三言堂‧20110430見報)

今天的香港特區,沒有小販政策,只有趕絕小販政策:威迫利誘有牌流動小販贖牌,不交牌的要他們遷入街市商舖,嚴打無牌熟食小販,令街頭小販絕跡,成了食環署的政績工程。

當街頭小食告別街頭,登入商舖之時,就等於向街頭小食簽發死亡證。

我不知道這只是心理作用,還是兒時家窮肚餓,吃甚麼都好味,今天好東西吃得太多了,味蕾經常驕縱,總是找不回小時候的味覺。

這種感覺是有客觀事實根據的。小食還在街頭的時候,因為成本低,小販會落足心機在食物上。當街頭小食進入商舖,租金動輒十萬八萬,要賣多少串魚蛋牛雜才夠交租?試問,不將貨就價,不大量生產流水作業,如何能賺回天價的鋪租成本,何時才有盈利?街頭小食味道口感,自然就大打折扣。

記得兒時吃過的街頭炒麵,爐具是火水氣爐,火力威猛,繞上油,燒紅生鐵大鑊,麵放鐵鑊的一邊,另一邊放上芽菜和韭菜,鑊鏟不停翻動,吱吱作響,香氣四溢,熟得差不多了,兩者匯合,加老抽上色調味,再兜幾兜,火候十足熱氣騰騰,添些甜醬辣醬,幾毫子一包炒麵,成了天下美味的早餐,吃得肚子也撐起來。

看那小販叔叔畀足心機的認真製作,過程也是一種享受,能夠慢工出細貨,就是因為仍在街頭,省卻租金,最大的成本只在食材,當然可以落足料,慢慢做,水準自然高很多。

今天,我嘗試尋找兒時的炒麵美味,不是炒燶了就是火候不足,不是咸得差點可以防輻射就是淡而無味,芽菜和韭菜並駕齊驅已很少見,即使有,都是老得很難入口。踏破鐵鞋,兒時味覺,始終是遍尋不獲。

聞說雞蛋仔這種街頭小食,老外稱為雞蛋窩夫,是香港發明的本地土產,未知此說有沒有根據。如果是真的話,把小販趕盡殺絕強迫入舖的政策,只會將充滿香港特色的小食文化徹底扼殺。

大家可能記得,曾幾何時,香港街頭還有人賣龍鬍糖,麵粉公仔和麥芽糖餅乾,政府把他們全面取締,只在時令節慶才容許他們穿起唐裝在商場亮相,色彩倒褪,風味消失,跟街頭擺賣相差何止十萬八千里。

謀殺街頭小食,是香港的小販政策。

3 則留言:

  1. 我住在台灣, 夜市的小食美味絶倫, 是這裏的觀光特色, 小販不落本不落心機就會馬上被淘汰, 政府近年開始注意衛生問題, 但工作是整頓夜市的道路和"勸導" 小販, 我家附近的逢甲夜市既整潔又多采多姿. 香港現在只剩下米芝蓮, 一般餐廳正如你所說的, 簡直難以下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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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就是魚蛋開到成行成市,好吃的也小之有少。豆腐花也是,我現在只會去南Y島時才吃,免得花了錢又失望,7-11夠有魚蛋燒賣,但好吃嗎?我們只是在買一種回憶,但買到回憶又嘗到了那味道的機會率,可能比中六合彩更低。

    香港,已變成只合吃鮑參翅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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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咁點解小販唔續牌呢?
    幾十年前,有街邊流動熟食小販,不顧衛生讓光顧者吃壞了,如果無牌的,根本無法跟進,只要去別處擺賣,可以照讓經營。

    政府當時留意到這情況,所以嚴厲打擊無牌熟食小販。

    政策有得有失,必須從中作出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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