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直口快」月訂計劃

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

鬧劇開幕 小丑出場

(吳志森‧蘋果‧20110601)

大家會否愈來愈討厭三位參加跑馬仔遊戲的所謂特首準候選人,最近頻頻現身亮相的嘴臉,一個說當仁不讓,一個話愧不敢當,一個又說只會做好當下的工作。明明是做夢都想做特首,流得一地口水,但仍然猶抱琵琶,不敢表態,虛偽得令人起一身雞皮疙瘩,原因很簡單,縱使他們每一分鐘都在揣摩上意,四出打聽有否受到眷顧,卻不敢輕舉妄動,只能癡癡地等,等阿爺最後拍板。

這三位所謂準候選人,以為人人有機會,卻是個個沒把握,害怕見光死,但又擔心沒人氣,在等阿爺表態期間又不得不接受媒體訪問,講些似是而非又殘缺不全的所謂政綱。說話的對象,究竟是無權無票但已到臨界點渴望求變的廣大香港市民?還是不知在哪裡鑽出來擁著既得利益的千二個特權階級?所謂「競選宣言」,聽起來更像神智不清的瘋言瘋語。

例如突然加入戰團的范徐麗泰,說「廿三條不是洪水猛獸,下屆特首有責任立法。」這種說法就無厘頭得令人費解。曾蔭權在位七年,將香港搞得民怨沸騰,貧富差距愈趨嚴重,社會向下流動,再加上地產霸權肆虐,年輕人對前景愈來愈沒有希望。正是千頭萬緒,百廢待興,還要把這個毫無迫切性的廿三條拿出來添煩添亂。老實說,稍為邏輯正常的候選人都不會這樣做,除非范徐麗泰有特殊任務在身,非要如此不可。

要數「選舉政綱」,梁振英可能是最完備的了,寫文出書落區,最低工資房屋問題,各範疇都有詳盡見解,但只稍為偏向基層的政策,就已給人抨擊為「左」,把選舉委員會的權貴都得罪光了。看梁振英的政綱,只見小修小補的樹木,沒有博大宏觀的森林,迴避了香港應該往何處去的論述。但無論如何,到塵埃落定阿爺表態埋身肉博的時候,又會否轉軚來迎合選舉委員的口味,還是個未知之數。

最難頂的當然是唐英年了,這位各方看好又黃袍加身的準特首,由立法會行政會議員做到局長然後財政司長政務司長,足足二十年了,但仍是原地踏步。四萬笑容、飲貴價紅酒、穿高級西裝、公子哥兒生活,幾十年來一切如舊,但對香港社會的了解,民意的變化,政策的論述,表達的能力,卻絲毫看不到有任何長進。

「香港提供自由開放的機會,給港人創造他們的宇宙,實現他們的夢想。」「香港是一個公平開放的城市,充滿機會,只要好好捕捉。」「香港沒有地產霸權,地產界只是香港商界的一部份。」「年輕人不能只是投訴,要反省為何不能做第二個李嘉誠。」

這番接受西報訪問的宣言,已在網上當世紀笑話瘋傳,證明唐英年是洞穴人,思維留在上世紀。如果他真的當上特首,政治諷刺節目將不愁寂寞。

這就是香港政治最無奈最可憐的地方,這些爭相表現的特首準候選人,如何窩囊,如何不稱職,如何鬧笑話,絕大多數的香港人都沒有任何選擇權,只能擔定凳仔,霸定頭位,等另一齣鬧劇開幕,另一幫小丑出場。

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23條真的是洪水猛獸

(吳志森‧明報‧20110531)

在3名準特首候選人范徐麗泰、唐英年、梁振英還未各出其謀,還未公開表態,還未發表「競選宣言」之前,政圈早已流傳一個言之鑿鑿的說法:范太才是2012特首的真命天子,但只做一屆。

這個說法當然無法證實,但與吳康民的鐵三角論極為相似,而箇中理據邏輯卻更值得咀嚼,分析是這樣的:范太形象討好,民望高企,處事圓融,各方接受。5年特首,主要工作是要解決棘手政治難題。十多年了,23條還未立法,表示香港還未真正回歸,這是阿爺心中最大的一條刺。范太政治任務的重中之重,是要落實23條立法,一來體現人心真正回歸,更重要的是拆除這個最大的政治炸彈,為唐英年2017接任直選大位掃平障礙,使唐特首能順利一做兩屆十年。

如果能真正體會中央的苦心,就會明白范徐麗泰這位準特首候選人,近日接連高調談及23條立法的真正本意了。

再三強調「不在其位」的范徐麗泰,落力推銷23條,其肉緊程度,不下當年的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她說: 「首先要令大眾了解責任,政府亦要做足諮詢,相信不會做不到……當年董先生提出的3個修訂,之後雖然撤回,但市民都睇清楚,不用太驚……23條不是洪水猛獸,看清楚後就不可怕!」如何推銷,如何說服,如何落實,連按部就班的方案底稿都齊備了。

為了推銷23條,范太甚至把自己的民望押上去:「我只講覺得應該講的,如市民不接受,我亦接受市民不接受,但我不會只講大家喜歡聽的說話,結果上任後無法兌現,這又何必呢?做人老老實實咪好囉!」


態度如此堅持,與其說是交心,與其說是試水溫,不如說是「把話說在前頭」,23條立法是我特首范徐麗泰首要的政治任務,已經挑明,沒有隱藏議程,如果范太的民望仍然高企,那就說明港人接受了,23條立法可在任內順利推行了。

23條是不是「洪水猛獸」,不在乎包裝是否華麗,推銷是否軟性,也不乎推銷員的民望是否高企,而在乎立法的內容和細節,更重要的是在內地和香港的政治關係和氣候。

如果23條已經立法,港人繼續聲援劉曉波、艾未未、趙連海、譚作人、冉雲飛,和其他一些為弱勢請命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維權人士,會否被控煽動叛亂?

如果23條已經立法,六四紀念日繼續燭光悼念,繼續叫喊平反八九民運,結束一黨專政,唯一紀念六四的中國領土,容得下嗎?會否以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罪論處?

如果23條已經立法,今天,塗鴉少女已經被重案組偵查,他朝,國安介入就於法有據順理成章了。

23條可能真的是洪水猛獸,只要看看已經立了法的澳門,和內地的政治氣候,就預想得到香港將來會是什麼光景了。


samngx123@gmail.com

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愛國評估

(吳志森‧三言堂‧20110524見報)

小一至中六必修的國民教育科,聲稱沒有校內試也沒有公開試,學生以為可以當「閒科」來讀,但只要細閱這份諮詢文件,會發現有很多「唔對路」的地方。不用考試,但卻要巨細無遺地對學生作出評估,是令人最擔憂的一例。

評估分三方面:教師觀察、學生互評、家長評估,對學生在各學習範疇的表現,寫下巨細無的評估資料。

例如:同學有否「認識國家發面對的機遇和挑戰」?,有否「關心國家的未來及人民福祉」?,有否「從歷史發展加深對國情的掌握、擴闊視野,鞏固對國民身分認同」?「非常同意」「部份同意」「不太同意」「非常不同意」,老師要作出評估。

子女有否「提高了國家的認同和歸屬感」?有否「提升了對作為中國人的國民身份認同」?由「非常同意」到「非常不同意」,家長也填寫評估表。

「關心國家的未來和人民的福址」?胡總和溫總能否準確地告中國人民,他們的幾千萬幹部有這個情操和水平嗎?

「提升了對作為中國人的國民身份認同」?家長可以根據甚麼客觀標準填寫四個級別的評估表?

如此抽象又主觀的所謂評估,已經夠老師家長為難了,最攞命的還有學生互評部份:你哋認為陳小明同學「有沒有表現出優秀的公民和國民素質?」我哋先討論,然後再寫下評語。想像一下這會出現甚麼光景?是言不由衷的奉承讚美?還是互相揭發的撕咬批鬥?這與文革時期的政治思想生活會有何分別!

這還不止,還有一份總其成的「學生學習表現評估報告」,由個人、小組、家長和教師分別評估:「認同自己的國民身份,樂於作為中國人」…「為同胞的成就表達欣喜或感到自豪」…「裝備自己,為將來能貢獻國家而盡一分力」…「考慮配合國家的需要,規劃自己將來的發展」…同學是「經常做到」、「間中做到」、「偶然做到」還是「很少做到」呢?請寫下評分。

像不像一份入黨申請書,黨員評估表呢?問題是,這種打開腦殼檢查思想,挖出心臟看看是否夠紅的評估,其結果是用來做甚麼呢?對學生的成績、操行、升學、就業將會帶來甚麼影響,我們能掉以輕心嗎?

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連最後一塊遮羞布都不要了

(吳志森‧蘋果‧20110525)

為了堵塞「五區辭職,變相公投」的「漏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日前宣布,今後分區直選和超級區議會的立法會議員辭職,不會再進行補選,而是由獲得最大餘數得票的另一隊落選人補上。

這個可能是世界上最荒謬的建議,但意圖和動機太明顯,太功能性,太為單一的政治目的服務,已至不擇手段,邏輯混亂,理念模糊,漏洞百出,連最後一塊遮羞布都不要了。

如果這個辦法只應用於分區直選議員,邏輯上還可以勉強說得過去,但卻偏偏並不如此。由區議員提名,全港單一選區選舉產生的超級議席,雖然屬於功能組別,但為怕即使他們只有其中一人辭職,再補選的話,更容易有「變相公投」的效果,因此「不再補選」的限制,就一定要擴及屬於功能組別的超級區議員。

其他能組別議員,不少是在無對手下自動當選,有人辭職,如何找落選者補上?更多是只有幾百公司團體票支持就登上立法會寶座,即使辭職再選,也絕不會有公投效果,因此新的限制,不需要把他們包括在內。

特首選舉,無論是小圈子還是將來經篩選提名後的一人一票,當然不可能由落選者補上,第一是基本法規定必需補選,第二如果萬一曾蔭權腳痛要下台,由落選的梁家傑補上,豈不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兼激死阿爺?此辦法當然萬萬不能應用於特首選舉。

提出「補上」代替「補選」的最大理據,是有人辭職「玩嘢」。但回歸後,立法會議員因犯法、因逝世而要補選,已經不止一起,難道他們也是「玩嘢」嗎?

政府發出的文件也提出一些外國例子,例如德國、波蘭和芬蘭,國會議員辭職後不再補選,而由落選者補上,但這個落選者,不是毫無關係的競爭對手,而是來自同一個政黨。

議員辭職不用補選,由相同政黨的落選者補上,理念是非常清楚的:尊重人民的選擇。但林瑞麟局長建議的辦法就顯得狗屁不通了。例如新界東的選民選出了長毛梁國雄進入立法會,若長毛辭職,卻由在同區競逐的田北俊補上。梁國雄是左派,傾向社會主義,為工人階級爭取權益,田北俊是右派,自由資本主義,只為老闆階層說話,如此南轅北轍的政治主張和階級立場,在新的措施下,竟然可以互相替代,可見,這種制度,不但把選民當猴子來耍,簡直是把選民的意願活生生在光天化日下強姦了。

官員舉出外國的例子又不採用,是如何自圓其說的呢?無非又是一些老掉牙的說法:港人投票不一定是投給政黨而是知名度高的候選人,議員辭職了選票也隨他離去而流失,最後總有一句「香港政黨制度尚在演變中」,即是還不成熟。好了,即是說,不論人家怎樣做,對建制有利就跟從,對保皇不利的就不符合港情,要另搞一套。

面對這個剝奪港人補投票權的建議,我們應該乖乖就範,還是抗爭到底?

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強詞奪理 法盲治港

(吳志森‧明報‧20110524)

先看一則內地新聞:「環保部5月18日發出通告,責令天津至秦皇島的高速鐵路客運專線停止建設,這是自4月25日,環保部因環境審批問題督促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停止使用後,再次叫停高鐵建設的通告。」

興建中的天津至秦皇島高鐵,因「建設地點部分發生改變,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而被叫停。運行中的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因噪音問題不過關,被多次處分,最後更被勒令停止使用。

內地環保部大發神威叫停建設中甚至運作中的基建項目,已經不止第一次了。地方官員可能會私下抱怨,卻不敢大鑼大鼓拒絕命令,因為權威輿論為環保部撐腰。新華網評論文章說:「『叫停』不環保的項目就是落實科學發展觀」,這是胡總的重要思想並寫入了中共黨章,你有多少個頭顱,敢違抗「科學發展觀」嗎?

內地環保部門叫停基建的先進案例,對照出我城政府的落後與窩囊。曾蔭權在立法會答問大會,說了一番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會嘩然的說話:「我注意到社會上有意見認為,部分政黨、政客在大型基建項目快將上馬之際,借環保、保育之名,利用法律程序或其他手段加以阻撓,為求達到一己的政治目的,不惜損害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有意見質疑那些阻撓基建工程的政黨、政客要追求的,究竟是環保、是保育,抑或是拒絕經濟發展、拒絕創造就業、拒絕香港與內地進一步融合?」

又不敢點名批評,又不敢直說是自己的觀點,只敢引述「社會上有意見認為」,鬼鬼祟祟,毫無承擔。曾蔭權在答問大會中,三番四次說有人「濫用司法程序」「最後一分鐘不服氣用司法程序阻撓」,這些強詞奪理民粹式指控,七年前領匯上市時早聽過了,反映他對香港司法獨立毫不尊重,權力的傲慢,更使他成為自我閹割的「法盲」。

曾特首的「法盲症」,得到政治盟友急不及待和應,迅即禍及全港。事實是甚麼呢?近年司法覆核案件上升,每年約150宗左右,但起碼一半通過不了「合理爭辯申索」的門檻,被法官拒絕,而成功立案的司法覆核,90%以上政府勝訴。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的結論非常清楚:「司法覆核不存在濫用的情況。」

特區的法盲官員,也請聽聽李官三年前對司法覆核的觀察分析:「法治社會的主要特徵,是市民可以藉著司法覆核來防止公共權力被濫用,從而得到保障。」「凡與政府運作相關的人士,都必須適應這個新憲制環境,而且更應以建設性和正面的態度,看待司法覆核案件增加的現象。」「司法覆核是良好管治的基石,能確保管治公平合法,令管治質素得以提升。」

再聽這番肺腑之言,原來李官三年前已經預見到今天「法盲治港」的局面。

2011年5月20日 星期五

「你今日自豪咗未?」

(吳志森‧三言堂‧20110521見報)

推出國民教育諮詢文件後,網上開始流行:「你今日自豪咗未?」

整個國民教育的主旨,是要學生為中華民族感到自豪,身為中國人感到高興。無論是看到國旗聽到國歌,見到國家隊獲奬,都要心情振奮,激動無比,自豪高興從心底油然而生,不能只是內心感受,還要大聲說出來。

在「我為國家隊打氣」的教案裡,老師不停追問學生:

「世界盃國家隊落敗,你有沒有像他們一樣的反應?」

「奧運頒奬台上,當國歌高奏國旗升起,你有甚麼感受?」

最難頂的是以下這個問題:「重溫這幾件國家的體壇盛事,你有否感覺得光榮?以一至五分為定,五分是極光榮,一分是不光榮。你認為自己對這些光榮的認同感是多少分?」

如此白癡的教案,稍為認真的人,看到都怒火中燒。光榮不光榮,能像賣豬一樣秤出來嗎?

如果學生像我一樣認為中國足球隊落敗根本是活該,因為中國足球吹黑哨踢假球貪污腐化,永遠無法追上世界水平。如果學生像我一樣認為中國拿這麼多體育金牌,是舉國體制的必然產物,沒有其麼大不了,體操隊報大年齡造假醜聞疑團未解,是最大的污點,使人無法光榮得起來….所以沒有或到一絲一毫的光榮,只能給零分,甚至負分。

好了,面對我這個頑劣的學生,老師怎麼辦?

設計教案的人,真的心細如塵,早有準備對付我這些黑五類。教案裡有一欄「注意事項」這樣寫著:「教師如發現學生對國家民族的感情不太強烈時,不要批評,並接納其表現,但仍請學生為此自我反省。」

我無法預測老師的反應,會將我歸類為「感情不太強烈」,抑或「感情太過強烈」,要充分肯定?還是要自我反省?但有一點可以確定是,老師百分百認定我這態度政治不正確,絕對不能接受,要我自我反省。

但如何反省呢?反省甚麼呢?要學生洋洋萬言,坦白交代,深挖反動思想的根源,才可以過關?還是要困黑房、跪玻璃、開批鬥大會、同學彼此揭發反動言行,然後剃鴛鴦頭掛牌遊街示眾呢?

又或可用以下方法:每天放學前,思想糾察會逐個學生盤問:你今日自豪咗未?得到滿意答案,才可以離開!

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國歌血淚史

(吳志森‧三言堂‧20110518見報)

國民教育教學示範「我學會了唱國歌」,說要提高學生的研習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批判性思考能力。但洗腦灌輸式的教學方法,只會誘使同學投其所好,唯唯諾諾,集體說謊。

聽到國歌,就要學生感動、激動、流淚、自豪….這種教學方法,內地稍有識見的讀書人早已嗤之以鼻,現在竟然搬到以自由開放見稱的香港,還急不及待向這種洗腦教育膜拜,視之為模仿學習的典範,怎不令人搖頭嘆息。

要學生停用自己的腦袋思考,無條件的接受灌輸,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一面倒的提供絕對正面的宣傳資訊,包裝得滴水不漏,容不下任何異議的思考空間,這樣才可以培養出千人一面的正確思想和精神面貌。

「國歌」教案絕對是一個典型。教案裡有一篇國歌的背景資料:「國歌的故事──中國人是這樣長大的」,國歌原名《義勇軍進行曲》,是抗日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內容還有作曲作詞者聶耳、田漢的一些背景,冒著危險完成成品,被國民黨追捕,逃亡、抓住、判刑....都是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

聶耳英年早逝,23歲在日本溺斃,而田漢在國民黨時期多次坐牢軟禁,教案都有交代。但對田漢的生平,只講述他在1949年中國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被任命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委員,中央文化部戲曲改進局局長,北京戲曲實驗學校校長」,至此,再沒有交代下去。

田漢1968年逝世前,中國發生了天怒人怨的慘案,國歌也經歷了大上大落的血淚,教案的資料卻偏偏隻字不提。這個教案的主題是:「我學會了唱國歌」,如果真的要讓學生仔細認真的認識國歌的蒼滄桑起落,如果國民教育真的要訓練學生批判思考,這段發人深省的歷史就不應躲閃隱藏,更絕對不能一筆抹去。

田漢在文革時因莫須有罪命被批鬥、毒打,慘烈地死去,死後被宣布為叛徒,永遠開除黨籍。因此之故,他作詞的國歌,只准奏樂,不能誦唱。文革後的1978年,國歌的歌詞也一度被改得面目全非,變成「我們千秋萬代,高舉毛澤東旗幟,前進!前進!前進!進!」

這段國歌血淚史,最能訓練批判思考,但教育局敢教嗎?

自閹了,還要閹別人

(吳志森‧蘋果‧2011-05-18)

記得多年前領匯上市,公屋居民盧少蘭婆婆,在時任立法會議員的鄭經翰等協助下,提出司法覆核,阻止房屋署賤賣政府資產。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建制名嘴口誅筆伐,建制媒體指摘盧婆婆受政客操控,妨礙政府施政,指鄭經翰等人包攬訴訟,應予制裁,小投資者更是群情洶湧,集會抗議,指鄭經翰「阻人發達」,恐嚇要用暴力手段對付他。

事件至今已近七年,領匯搞得天怒人怨,瘋狂加租趕盡殺絕,迫使小商戶流血結業。商場千人一面,餸菜日用等必需品不停加價,收入微薄的屋邨居民百上加斤。昔日舉手贊成領匯上市,對盧少蘭鄭經翰破口大罵的建制直選議員,川劇變臉爐火純青,今天轉個頭來,為了選票,又擺出一副同情相,甚至為商戶出頭,組織遊行,抗議領匯加租。

歷史不會簡單地重覆,第一次發生,可能是悲劇,或者是喜劇,但第二次發生,就肯定是荒謬劇。

港珠澳大橋如箭在弦,政府的環境評估報告,做得「甩甩漏漏」,一位住在東涌,六十六歲的朱綺華婆婆提出司法覆核,法官判決環保署敗訴,大橋工程,被迫暫停。

香港政制殘決不全,決策過程粗疏紕漏,用司法覆核阻止政府的行政失當,也是無可奈何之舉。政府已決定提出上訴,大家應該靜心等候,留待法庭判定誰是誰非。

但自四月中高等法院判決之後,建制媒體名嘴,愛國打手評論員,傾巢而出,萬箭齊發,陰謀論政治指控,一次比一次升級,一件比一件歹毒:那些「打爛建築工人飯碗」,「大橋造價貴幾十億」的指摘,已屬小兒科;領綜緩住公屋的朱綺華婆婆,背後肯定有高人協助,矛頭直指公民黨;更指控有人包攬訴訟,可能已經觸犯法律;又上綱上線,指控公民黨用司法覆核,阻礙兩地融合,挑戰「一國主權」,法官又加以配合,其中定有港獨陰謀。如此驚天動地的指控,如此荒謬絕倫的劇情,只有被迫害妄想症病人才能編得出來。可笑的是,卻又似曾相識,這不也是七年前領匯上市指控盧少蘭鄭經翰的翻抄舊劇本嗎?

正當香港建制媒體名嘴打手評論員陶醉他們只我想像的陰謀論之際,內地一些媒體,卻用一個截然不同的角度看待這場官司。《南方都市報》「與香港接軌『法制』要比『大橋』更重要」;《東方早報》「港珠澳大橋暫停是一次為正義的駐留」;《淅江日報》「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大拇指該給這位老太太」;《海峽都市報》「不是香港老太太強悍而是香法治給力」;還有《新聞晚報》、《新聞晨報》、《中央電視台網站》….從南到北,這十幾篇文章,只看標題,已經擲地有聲,比香港的建制打手不知強多少倍。

令人震驚的是,內地對司法獨立的嚮往,對制衡權力的渴求,竟然比香港的主流輿論清醒得多,人家肯定是進步了,香港一些人,自閹了,還要閹別人。

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

新界「理順」 市區「條氣唔順」

(吳志森‧明報‧20110517)

有人說,搞政治,最基本要學懂修辭學,我不以為然,但當奇談怪論愈來愈密集,我無法不認同這個真理。政策大轉軚,官僚會說成是優化,措施大調整,政客會說成是微調,剝光豬被迫收回,長官會說成是順應民意,事情弄得一塌糊塗要推倒重來,會說經一事長一智。最近,又有一個新鮮出爐的政治修辭,名為:「理順」。

市區僭建,尤其在高齡樓宇,曾經非常嚴重,但這十幾年雷厲嚴打之後,情況大為改善。打開屋宇署的網頁,打擊僭建的措施,擺在非常顯眼的位置,政策、法例、程序和罰則,統統寫得清清楚楚。屋宇署亦不時發出新聞稿,重申違反《建築物條例》不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罰款20萬並監禁一年,新聞稿亦詳列部門往績,過去5年,被定罪的個案,每年約2000宗。嚴厲執法,相信是市區僭建大為收斂的根本原因。

我不知道這每年約2000宗的僭建定罪個案,有多少涉及新界村屋,按目前情況推斷,相信絕無僅有。新界村屋的僭建問題,早已氾濫成災,如果當局真的會將新界村與市區樓宇一視同仁看待,厲行嚴打,2000宗定罪個案可能只是一個零頭。如今,屋宇署的頂頭老闆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公開承認,會用「理順計劃」處理新界村屋違章僭建問題,屋宇署的執法人員,大可放軟手腳,把一向難纏的村屋僭建,擺在一旁,樂得清閒。

新界村屋非法僭建,自古皆然,於今尤烈。要照顧雙親要開枝散葉,由三層改為四層,甚至更高。家家戶戶天台玻璃屋,已是常態。門前霸佔政府官地,或做花糟或堆放雜物,已成必然。更有五花八門古靈精怪的違章建築,不可勝數,無法盡錄。媒體報道,一些新界村落的僭建程度,已經與昔日九龍城寨那種無法無天「冇王管」的情況不相伯仲。

只要看看幾位鄉事連繫的尊貴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被連番揭發村屋違章興建強霸官地後,他們的反應和嘴臉,就明白在當局縱容之下,已經產生了無可挽回的惡果了。今天,林鄭局長公開宣布會用「理順政策」處理村屋僭建問題,他們可以更有恃無恐,可以更肆無忌憚。

民建聯鄉事派是特區政府的政治盟友,是依靠對象,一向都慷慨放水大量甜頭籠統。今天的所謂「理順」,說到底,就是承認現狀,將違章變為合理,就是將非法變為合法,化解他們威脅上街衝擊威信的管治危機,換來建制力量對政府更堅實的支持。

問題是,這種魔鬼交易絕不會僅止於此,肯定陸續有來。當局對待市區樓宇和新界村屋的僭建,存在截然不同的兩套標準,已經做成分化和不滿。新界人「你順」了,但市區人「條氣更唔順」,更大的管治危機,已在爆發的臨界點。

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

洗腦最佳示範

(吳志森‧三言堂‧20110515見報)

政府發表「國民教育」諮詢文件,三番四次重申,由小一讀到中六都必修的國民教育科,不會洗腦。但細讀這份240多頁文件的內容,隨手拈來,處處都是洗腦的示範,要多荒謬有多荒謬,要多硬銷有多硬銷,要多滑稽有多滑稽,要選一個最佳的洗腦示範,有一定難度。

文件的最後部份,是附錄八,裡面成百上千計的「生活事件教學事例一覽」,讀者不妨打開文件逐一細閱。所謂一個例子勝過千言萬語,試舉其中一些跟大家分享:

小一至小三學校生活部份,有一個教案,叫「我學會了唱國歌」:「讓學生認識國歌的背景及所反映的中國歷史、中華民族的精神,從而建立學生對祖國的認識與認同。」學習重點當然是先學會唱國歌,然後搞一個民族歌曲欣賞會,再來一個「中華小狀元」問答比賽,看到這裡,除了有點不合港情,起了點雞皮,滑稽得使人發笑外,活動到目前為止都無可厚非。

好戲還在後頭,跟著的「鞏固活動」,名為「中華好兒女」。教師邀請學生接受挑戰,測驗學生對祖國的認識及歸屬感,是不是個「中華好兒女」。教案說:「請學生以尊敬的態度聆聽國歌,有助學生反省何謂尊敬的態度,並實踐之。」

如何實踐?老師派發工作紙,「依指示做動作或回答問題,看看你能否通過『中華好兒女』的第一輪測試」一些資料性的問題過後,做動作了----

「你是哪一個國家的國民?請大聲說出。」

「我們的國歌帶出了中華民族的精神,請你站起來,大聲說出其中兩個中華民族的精神。」

「『我為到自己是一個中國人而高興』,若你認同這句話,請大聲說出「我為到自己是一個中國人而高興」。

「是次測試,學生需大聲說出其國民身分,及中華民族的優良民族精神,這可助他們認同國民身分。」

設計這個課程的人,在哪裡長大?受甚麼教育?「要學生站起來大聲說」,是所有法西斯集體主義專權國家的共同儀式。大聲說出中華民族的精神!大聲說出「我為自己是一個中國人而高興」!使我想起納粹德國、北朝鮮,又或甚麼兒童隊青年團的宣誓儀式。你會樂意讓子女接受這樣的洗腦嗎?

2011年5月12日 星期四

賊喊捉賊

(吳志森‧三言堂‧20110512見報)

香港人善忘,這群中環金融從業員更善忘。他們早已從兩年多前的金融海嘯翻身了,年終花紅獎金又再超標了,失去的早已加倍賺回來了,最根本的是,他們一秒鐘都沒有嘗試過,設身處地體會迷債受害人的苦痛。

中環的金融精英強迫自己選擇性忘記,兩年多前的迷債爆煲風波,直接或間接都跟你們有關係,有毒金融產品的前世今生,與金融精英長期以來牢不可破的固有文化密切相關:貪婪,怠忽,短期行為,只顧自己發財,不理他人死活,過海就是神仙,出事雞飛狗走,責任互相推諉。這個《唔該大家公道啲!》的廣告,與其說是想炫耀自以為是,不如說是把醜態自曝其短。

人們要問的是,有毒迷債是誰發明的?誤導的包裝和銷售手法,是甚麼人的傑作?複雜的投資產品,本來不應向目不識丁的老弱長者推銷,是誰下的命令,威迫利誘前線銀行職員不分大小盡量搶客?即使金融精英不是每個人都是主謀,共犯的責任,誰也逃不了。

我不是迷債的受害者,但我親身經歷銀行推銷的全過程:看準你有定期存款,遊說你迷債既保本又比定存有稍好一點點的利息,然後連番提出似是而非的論據:迷債是如何穩陣,如何得到大企業和國家做後盾,最後迷迷糊糊的掉進了他們的圈套。推銷手法,跡近詐騙,百分百不道德。

廣告裡其中一段,說到要害了:「我們只希望大家講句真正公道的說話,早前特區政府為照顧小投資者,在有關機構插手干預下,銷售迷債的十六家銀行最終向客戶提出最高賠償達96.5%的決方案,我們認為基本上合理,而且終可令中環人耳根清淨。」

原來廣告是為方案說項而來的。最高賠償九成六,只是「最高」,估計多達二千人未能受惠。這不是金融精英們良心發現,而是因為迷債抵押品價值回升,金融機構可以賺大份,苦主得小份,才推出這個除笨有精的所謂終極賠償方案。

迷債風波過後兩年多,沒看一個金融精英受到嚴厲處分,也沒聽到一個金融精英向受害者道歉,反而指摘他們貪得無厭,影響市容,要苦主收聲,即使痛,也不可以大聲叫。這不是典型的賊喊捉賊又是甚麼?

2011年5月11日 星期三

國民教育製造集體說謊的下一代

(吳志森‧蘋果論壇‧2011-05-11)

特區政府將國民教育定為中小學生的必修科,本來以為,會包裝得稍為華麗精巧,以避過對「洗腦」的指摘。怎料這個大學教授為主席的課程專責委員會,竟然如此赤身露體,竟然如此擺明車馬,毫不避嫌地將國民教育,正式定位為洗腦教育。

國民教育,由小學至高中,包括個人、家庭、社群、國家和世界五大學習範疇,每個階段的「學習目標」,規定得巨細無遺。這份《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諮詢稿》,共二百四十三頁,一般人絕對不會看完整份文件,即使教育工作者也只會匆匆瀏覽,但魔鬼原來真的在細節中,如果不仔細嘴嚼,都不知道洗腦教育原來做得這麼徹底。

這個由小六至中六學生都必修的國民教育科,對外聲稱不考試,也不會納入公開試範圍,但文件的附錄講得很清楚,會有一個評估制度:老師評估、學生互評、家長評估…。我無法知道規定得如此仔細的評估,對學生的成績、操行、升級、奬懲…會產生甚麼影響,但評估的內容,已叫人觸目驚心。例如老師要評估學生有否「從歷史發展加深對國情的掌握,擴闊視野,鞏固對國民身份認同。」例如要學生互相評估「有沒有表現出優秀的公民及國民素質?」又例如要求家長評估子女有沒有:「提高了對國家的認同和歸屬感」「提升了對作為中國人的國民身份認同」。又有一個「學生學習評估報告表」,更要求個人、小組、家長和教師評估學生有沒有:「為同胞的成就表達欣喜或感到自豪」「考慮配合國家的需要,規劃自己將來的發展」

更精彩的還在後頭。如果讀者有興趣有耐性的話,可以參閱為老師擬定的教學事例。在「我為國家隊打氣」這教案裡,再三求同學們回憶奧運頒奬台上國旗升起國歌高奏的情景,要同學說出自己感受。然後有一個注意事項:「教師如發現學生對國家民族感情不太強烈時,不要批評,並接納其表現,但仍請學生為此作自我反省。」如何反省呢?面壁思過?寫悔過書?

還有一個「我學會了唱國歌」的教案,一輪聽唱國歌之後,老師要學生:「請你站起來,大聲說出其中兩個中華民族的精神。」然後:「請大聲說出『我為到自己是一個中國人而高興』」。要求學生大聲說出的,在這個教案中還有幾次之多。

這裡舉出的洗腦例子,只是其中一小部份,讀者如有興趣,可到教育局的網址細閱。這種洗腦的國民教育,只會帶來以下兩個後果:一是老師學生家長聯手反抗,堅強抵制這種愚民教育。二是表面接受,為求過關,老師學生家長齊說大話空話:如何被國歌感動!如何身為中國人感到自豪!如何為國家健兒拿金牌激動!艾未未、劉曉波、維權、豆腐渣統統閉口噤聲。

愛國教育,在內地已推行了六十多年,證明卓有成效,今天搬來這裡,為香港製造集體說謊的下一代。

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

關愛基金爛尾的真正原因

(吳志森‧明報論壇‧20110510見報)

去年施政報告,曾蔭權提出成立關愛基金,劣評如潮,負責抬橋的消息人士和建制傳媒,馬上敲鑼打鼓,頻傳捷報,不旋踵就透露商界反應熱烈,迅即籌得35億,離50億的目標不遠。虛假宣傳敵不過殘酷現實,經過大半年,政府終於宣布,關愛基金認捐的只有18億,實收卻只有6.8億,與目標相差一大截。

不認不認還需認,認捐金額表明,關愛基金實質已經爛尾。早前傳出消息,多少錢放在銀行定存收息,多少錢交與金管局投資,以期所生的回報足夠基金的永續發展,這些鴻圖大計,都只是鏡花水月。即使立法會同意撥款50億,商界捐出的數目比例懸殊,已經失違反了曾蔭權在施政報告裡所說「鼓勵商界參與扶貧工作」「決定成立關愛基金」的初衷。

關愛基金為何爛尾?官方歸咎反對派和傳媒唱衰,把關愛基金定性為「贖罪券」,搭建平台明益特首候選人唐英年籌募競選經費。商界被這些流言蜚語嚇窒,為了避開官商勾結和押寶落注的嫌疑,反應冷淡自是理所當然。

這些似是而非諉過於人的辯解,經不起仔細推敲。商界捐1億也是捐,捐10億也是捐,認捐的18億,據已透露的消息,幾乎所有香港大地產財團都牽涉在內,捐少一點,就不是「勾結」?就不算「贖罪」了嗎?

一些對下屆特首另有所屬,又或擺明車馬「唔妥」曾班子的有錢佬,聽聽他們怎麼說吧:捐錢給大學都會問贊助人的用途和意願,會有贊助人的名字,關愛基金純由政府統籌,捐款人完全沒有發言權,與納稅有何分別?

當然,無寶不落的地產財閥,隱藏的潛台詞遠遠還不止這些:特首競選形勢未明,最重要的是阿爺還未表態,太早押寶,又或把太多寶押在一個未必穩贏的「候選人」身上,未免太冒風險,不如儲好彈藥,留待形勢明朗後再作打算….。這才是關愛基金為何爛尾的真正原因。

關愛基金整個概念,一開始就模糊不清,一開始就理念不明。曾蔭權在施政報告如是說:「為了鼓勵商界參與扶貧工作,我決定成立『關愛基金』,由政務司司長出任基金的主席,目標是由政府與商界各出資五十億元,為基層市民提供綜援計劃不能提供的多方面支援。」

綜援是香港最後的安全網,如果出現漏洞,就應馬上制訂新措施新政策妥善修補。扶貧是政府的責任,何必要多此一舉授人以柄把問題複雜化非要摻雜商界參與不可。如果要舒緩仇富仇商情緒,由商界自己派米派油贈醫施藥好了,又何必拖政府落水。

本來說好政府商界各捐50億,分明是配對基金,今天商界突然縮沙,為了顧全面子,又突然改口說這不是配對基金。何必大驚小怪,指鹿為馬已成為官員的習慣了。

2011年5月9日 星期一

「唔該大家公道啲!」

(吳志森‧三言堂‧20110509見報)


上月底,「一群中環金融從業員」在幾份香港主要報章,以《唔該大家公道啲!》為題,賣了兩天廣告。廣告除了在主流媒體出現一些花邊討論外,沒有多大回響。據聞,廣告出街後,確能引起「中環金融從業員」的共鳴,他們認為,這兩年雷曼苦主在中環作出的種種滋擾行為,已經忍無可忍,這個廣告,可以為他們出一口烏氣。

廣告批評雷曼苦主「霸佔行人路並以揚聲器反覆播放指控」「在行人路佔據極大面積設置靈堂…並將他們認為必須承擔責任人士的相片擺放在其靈堂,以茲洩憤。中環,彷彿霎時由國際金融中心變成殯儀集中地」

廣告又說:「『自由』並非僅屬於某一撮人,『公道』亦不應只向某些人傾斜!」「他們有沒有考慮過,他們其實已經侵犯了其他與事件無關的人享用公共空間的自由,以及不被滋擾的權利?他們有否認真考慮過,他們口中的『公道』,已過了火位,以至已經超了香港人能夠包容的程度?」

廣告寫得文情並茂,一字一句,極盡煽動之能事,肯定出自高人之手。看過的人都會同情,受到噪音視覺滋擾中環金融精英所受的痛苦,彷彿霎時比失去整副身家精神失常憤而自殺的雷曼苦主還要嚴重。

從表面看,這群「中環金融從業員」的確言之成理。雷曼苦主披麻帶孝,敲鑼打鼓,播送哀樂,將中環這個國際知名的金融中心和特區政府的權力中心,變成殯儀中心,不但有礙觀瞻,置香港形象和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於不顧,成何體統?如果繼續聽之任之,不作任何回擊,今天他們霸佔中環,明天可能會佔領西環,驚動中央,那還得了!

「中環金融從業員」,是精英中的精英,為香港的繁榮貢獻良多,是GDP極速增長的偉大功臣。一個通宵工作到早上,金額炒上炒落以千萬計,身心俱疲,好不容易等到可以偷閒到金融中心的後巷抽根煙,還要被震耳欲聾的雷曼哀樂,搞得頭昏腦脹,肯定會影響下半場的表現,炒燶了,你們這些雷曼苦主可以負責嗎?放工到「老蘭」happy hour的好心情,都被這些噪音哀樂破壞了。中環金融從業員不禁慨嘆,中環之大,竟然找不到一處耳根清靜的地方!

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教育局長孫明揚教壞細路

(吳志森‧明報論壇‧20110503見報)

教育局長孫明揚末期腎衰竭需要「洗肚」,帶出兩個問題,一個是隱瞞病情,一個是戀棧權位。

我們也可以趁機窺探高官問責制的本質:原來局長的位置根本無足輕重,開會打瞌睡也不會影響決策。從另一個角度看,教育政策在特區政府的優次原來排得很低,一個寓養病於工作的看守局長也可應付得來,老師學生家長們不要寄望教育的老大難問題會有何寸進,可以「疊埋心水」等足14個月,到下屆政府上任,才可以從冰箱拿出來重新解凍。

孫明揚堅持腎衰竭「洗肚」不影響工作,不少腎科專家早已表達過不同意見,即使我們勉強接受他的決定,但孫明揚以至整個特區政府,一直以來對高官的病情,隱瞞掩飾,吞吞吐吐,謊話連篇,用今天流行的說法,就是教壞細路,給教育界的持份者,包括三歲小孩都帶來極差的示範。

年初,孫明揚出席公開場合,拄著枴杖走路,輕描淡寫回應傳媒,說是做了小手術。4月,劉吳惠蘭前局長因腸癌辭職養病,港人對高官的健康份外關注,媒體問詢各司局長健康狀況,孫透過新聞秘書回覆:「身體狀況良好。」末期腎衰竭要靠「洗肚」排毒才能維持身體正常運作,竟然對外宣稱「身體狀況良好」,睜著眼說謊的功夫,簡直出神入化。

最離譜的遠不止於此。當孫明揚被傳媒「踢爆」患上末期腎衰竭,接受記者查詢時是這樣回應的:「要洗肚就洗肚,有乜事就乜事,冇事架,好多人洗肚」,「冇病,只係洗肚」。媒體再查詢是否隱瞞病情,新聞秘書回應說:「局長指自己雖然患腎病,但晚上『洗肚』,日間可以工作,因此身體狀況良好。」當老師教導學生要正直做人,要誠實面對自己的錯誤,我們負責教育政策的局長,卻示範了甚麼是巧言令色,甚麼是蒙混過關,甚麼是掩飾詭辯,難為通識科老師,可以用甚麼角度,向學生講授教育局長隱瞞病情事件?

去年11月,孫明揚證實自己末期腎衰竭,第一時間稟報特首,但只剩下一年多任期的特區最高首長,竟然選擇與當事人一起向公眾隱瞞。曾班子把港人的知情權置於何地?把教育政策置於何地?萬千莘莘學子的前途又置於何地?

孫明揚以最近帶隊走訪越南汶淶,不一定要晚晚「洗肚」,證明末期腎病不影響局長工作。腎科專家苦口婆心勸告:「洗肚」的作用是排毒,停止「洗肚」,毒素累積,會妨礙思維,影響決策。直資學校監管不力,縮班搞得一塌糊塗,如此低劣的決策品質,不能不令人懷疑與局長的病情有關。孫局長,不要再戀棧權位了,別再這樣摧殘自己了,身體要緊,曾特首,為廣大的教育持份者著想,讓孫先生辭任官職,好好養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