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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官僚決策,一波比一波不堪

(吳志森‧蘋果論壇‧20101215見報)

還記得兩年前的生果金事件嗎?特首曾蔭權發表施政報告,提出將俗稱高齡津貼的生果金,一律提高至一千元,但要引入資產審查。建議一出,民情輿論炸翻了鍋,一面倒指摘曾班子這個餿主義,是刻薄老人,徹底扭曲生果金回饋長者對社會貢獻的初衷。在極大壓力下,曾蔭權「死死氣」收回成命,但卻怒氣難忍,抛下一句「理性的政策討論被整個感性的反應統統蓋過」,草草收場。

津貼細節荒謬愚蠢

這宗醜事,是曾班子的決策水平低下的典型案例,既非空前,當然也不會絕後。記憶未退,話音未落,原來真的陸續有來。新版本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幾乎可以肯定,會成為生果金事件的翻版。

運輸部門無法管得住公共運輸專利公司,為了舒緩民怨,政府採納了扶貧委員會的建議,用現金津貼補貼日益高昂的交通費。最初只限偏遠地區而又要跨區工作的居民,後來又取消跨區的限制,只要符合入息和資產的規定,即可領取六百元的交通貼,為期一年。

新版本取消了時限,成為了常設的津貼,而且不限偏遠地區,全港十八區低收入基層市民,無論是否跨區工作,均可適用。兩項改良都算從善如流,值得肯定。

但新版本荒謬的細節,卻令人冒火千丈。一人家庭入息上限為月薪六千五百元﹝扣除強積金後計算﹞,最低工資時薪二十八元,一天工作八小時還未超過,但九小時已經到邊緣,工作十小時就一定喪失交通津貼的資格了。我的「烽煙」節目收到不少聽眾來電,有打工仔要求老闆削減幾十元工資,以符合六百元交通津貼資格,簡直是香港悲歌。

新版交通津貼的最大敗筆,是由原本的個人申請,變為以家庭為單位。二人家庭的入息上限是八千五百元。如果兩夫婦工作,拿的都是最低工資,八小時工作月入五千八百二十四元,舊版本每人都合資格取得六百元津貼,新版本呢,夫婦二人就突然喪失合共一千二百元。

三人家庭的入息上限是一萬二千元,夫婦二人以最低工資每天工作九小時,月入共一萬三千一百零四,對不起,超出資格!

生活在天堂的高官們,都以為三人家庭一定只有夫婦二人再加在學一名未成年子女,如果兒子或女兒已成年,出來工作但收入極低,三人都分別只得六千五百元收入,用舊版本計算,整個家庭同時符合資格。但在新制度下,家庭收入已超出入息上限的規定,三人同時失去申請資格,一千八百元交通津貼轉眼泡湯。對貧窮家庭來說,這是何等重要的數目!

不肯面對貧窮問題

用交通津貼的名目補貼貧困家庭,但卻不肯真正面對香港的貧窮問題,這種小修小補,如果真的能舒緩他們的困境於一時,也無可厚非,不應苛責。但官僚的腦袋卻異於常人,新版本的交通津貼,是希望多一些人受益,還是企圖節省金錢?是想舒緩矛盾,還是想激化民怨?主觀願望是提高政府聲譽,但客觀效果卻令曾班子民望插水。生果金如是,外傭稅如是,慳電膽如是,交通津貼也如是,人們不禁要問,官僚的決策水平,為何一波比一波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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