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森‧明報論壇‧20110111)
華叔走了,學運領袖王丹和吾爾開希,希望來港,在華叔靈前鞠躬致祭。這本來只是一個非常卑微的要求,從人情法理上絕對說得過去。但特區官員態度龜縮,缺乏承擔,令一件本來簡單不過的事,變成一個愈滾愈大,懸而未決的政治炸彈。
政治任命的問責局長李少光,完全缺政治智慧,華叔大去後幾小時,被記者問到,竟然這樣回應:「哀悼司徒華不一定要來香港,香港有獨立的入境政策和制度。」這番不近人情近乎冷血的官話,理所當然被輿論狂轟。李少光回應的前半段固然違反倫理常識,後半段更是自相矛盾,既然香港有獨立的入境政策,即是可以不用看阿爺臉色,為何到今天,還是支支吾吾,未能決定?
王丹以「三不」自我設限:不公開活動,不接受訪問,不開新聞發布會,其姿態之低,已經近乎「乞求」。後來還加上第「四不」:不過夜,致祭完畢,馬上離開香港,其姿態,已比「乞求」更低一層了。
華叔擔任支聯會主席21年,親身指揮「黃雀行動」,拯救了不少民運人士脫離險境,為中國民主運動奮鬥到最後一口氣。王丹希望來香港,只是希望送這位前輩最後一程,何罪之有?
民運領袖來香港沒有先例嗎?絕對不是,回歸後,柴玲來過訪友,吾爾開希來過致祭梅艷芳,李錄更可陪巴菲特、蓋茨訪問大陸….值得注意的是,他們都在六四後被營救逃離大陸,嚴格來說仍是「通緝犯」,仍有「待罪之身」。
而王丹,先後兩次被捕入獄,其後「保外就醫」,流亡美國,學有所成,再到台灣教書。即使王丹當年在頭號通緝名單,但牢已坐完,保外就醫監外執行,亦已刑滿。退一萬步來說,即使王丹真的犯了國法,但已經接受處分。人們不禁要問,為何仍是「待罪之身」的柴玲、吾爾開希、李錄可以來香港入大陸,但早已刑滿出獄的王丹,理論上已回復自由,三番四次申請來香港都被拒絕,要求來香港在華叔靈前鞠躬,都要百般阻撓?
「中國良心」報告文學家劉賓雁流亡美國,死後5年骨灰歸葬故土。「長眠於此的這個中國人,曾做了他應該做的事,說了他自己應該說的話。」,生前遺願要寫在墓志銘的一番肺腑之言,也被當局禁止,墓碑上仍留著空白。一個虛怯的政權,對死人的恐懼,比對生人更甚。阻撓王丹、吾爾開希來港致祭華叔,難道是既恐懼死人,更害怕生人?
有人說,王丹公開提出三不、四不,是公開叫價,太高調,太不給阿爺面子,壞了大事。一介書生,沒權沒錢沒武器,獻朵白菊,深情致哀,能損你七千萬黨員幾百萬解放軍的鋼鐵長城一根毫毛嗎?一個靠面子統治的政權,能大國崛起嗎?
(samngx123@gmail.c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