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直口快」月訂計劃

2011年5月12日 星期四

賊喊捉賊

(吳志森‧三言堂‧20110512見報)

香港人善忘,這群中環金融從業員更善忘。他們早已從兩年多前的金融海嘯翻身了,年終花紅獎金又再超標了,失去的早已加倍賺回來了,最根本的是,他們一秒鐘都沒有嘗試過,設身處地體會迷債受害人的苦痛。

中環的金融精英強迫自己選擇性忘記,兩年多前的迷債爆煲風波,直接或間接都跟你們有關係,有毒金融產品的前世今生,與金融精英長期以來牢不可破的固有文化密切相關:貪婪,怠忽,短期行為,只顧自己發財,不理他人死活,過海就是神仙,出事雞飛狗走,責任互相推諉。這個《唔該大家公道啲!》的廣告,與其說是想炫耀自以為是,不如說是把醜態自曝其短。

人們要問的是,有毒迷債是誰發明的?誤導的包裝和銷售手法,是甚麼人的傑作?複雜的投資產品,本來不應向目不識丁的老弱長者推銷,是誰下的命令,威迫利誘前線銀行職員不分大小盡量搶客?即使金融精英不是每個人都是主謀,共犯的責任,誰也逃不了。

我不是迷債的受害者,但我親身經歷銀行推銷的全過程:看準你有定期存款,遊說你迷債既保本又比定存有稍好一點點的利息,然後連番提出似是而非的論據:迷債是如何穩陣,如何得到大企業和國家做後盾,最後迷迷糊糊的掉進了他們的圈套。推銷手法,跡近詐騙,百分百不道德。

廣告裡其中一段,說到要害了:「我們只希望大家講句真正公道的說話,早前特區政府為照顧小投資者,在有關機構插手干預下,銷售迷債的十六家銀行最終向客戶提出最高賠償達96.5%的決方案,我們認為基本上合理,而且終可令中環人耳根清淨。」

原來廣告是為方案說項而來的。最高賠償九成六,只是「最高」,估計多達二千人未能受惠。這不是金融精英們良心發現,而是因為迷債抵押品價值回升,金融機構可以賺大份,苦主得小份,才推出這個除笨有精的所謂終極賠償方案。

迷債風波過後兩年多,沒看一個金融精英受到嚴厲處分,也沒聽到一個金融精英向受害者道歉,反而指摘他們貪得無厭,影響市容,要苦主收聲,即使痛,也不可以大聲叫。這不是典型的賊喊捉賊又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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